标准化

标准化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化> 正文

国家标准要重质量——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专家谈国家标准制定、报批、编写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2-10-24 浏览次数:

国家标准要重质量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专家谈国家标准制定、报批、编写存在的问题

2003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即将下达,一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就要全面展开了。长期从事国家标准审查工作的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主任沈同说,近年来,国家标准审查部在对标准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非常严重,应当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沈同说,国家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标准制定程序、报批材料、编写和标准质量等方面。

标准制定程序中的问题主要有:一些标准征求意见的范围比较窄,不能广泛反映主管部门、生产、应用、科研、检验等方面的意见,对不同意见不能进行很好地协调,个别标准甚至在意见汇总中没有反映不同意见;有的审查会代表性太差,人数过少,有的审查人员不能代表单位的意见,有的审查会对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反对意见的单位拒之门外,有的审查会对标准中技术内容的审查过于草率。这些都会影响标准的质量。

报批材料中的问题主要有:标准的编制说明过于简单,尤其是对技术内容没有认真介绍,使人无法了解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有国际标准而不予采用的原因也不在编制说明中讲清楚;还有,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汇总中,相当一些标准不对未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某些会议纪要对所审查标准的结论性意见不明确,对标准应进行哪些重要改动也未讲清楚。

标准编写中的问题主要有:强制性标准未按强制性标准的形式编写,有的对条文强制或全文强制未予标明。相当一批标准起草人不了解新的采标方法,报批稿未按会议纪要的要求进行改动,有的对所引用的标准未仔细核实或引用标准不适用,标准的可操作性差。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标准没有做好标准间的协调工作,个性标准与通用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相关标准间不协调甚至产生矛盾;标准内容确立的随意性很大,有些标准的内容无法验证;有的标准内容不具有先进性,迁就落后的生产条件;有的标准编制粗糙,标准中的内容前后不一致,不该作为标准的内容诸如商业性的用语也写到标准中来;有的则利用标准扩大权限,目的是用实施标准来扩大行政管理范围;有的标准内容脱离实际,互相抄袭,无法实施。

从沈同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家标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有的制约了标准制修订效益,不符合加快国家标准制修订步伐的要求,有的则关系到标准的质量。标准的质量不高,产品、服务、管理的质量又怎能提高?国家标准委表示,对今后国家标准中出现的问题,如果问题比较大,国家标准审查部将不予审查。

今年标准制修订项目落锤2003年申报项目3500多项,比去年多1000项

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今年申报的项目达3500多项,是历年来申报最多的一次,比2002年多了1000项。

国家标准委计划与信息部主任裘庆军对记者说,申报项目大幅增加,说明入世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标准的急需,也反映了各部门、各行业对标准化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国家标准委对今年申报项目的初次审查中,按照采标项目优先、修订项目优先、农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优先等原则,并考虑到社会急需项目随时增补的需要,在国务院各部委、各行业协会等70多个部门参加的标准计划工作会议上,重点协调了其中的1800多项。

可以肯定地说,协调的结果不会多于1800项,因为国家标准委已经表示,对于这1800项中仍有交叉而又协调无结果的项目,不列入今年的计划中。国家标准委还特别鼓励确实存在交叉问题的标准项目,由相关部门协调起来共同起草;对于一些重要项目,如果协调无结果,国家标准委将直接指定技术委员会和起草单位开展起草工作。所以,这1800项标准被砍下去的不会很多。

确保重点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有实力和有标准化意识的企业出资制定国家标准、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中产生的标准用科研经费解决标准经费问题,这些要求已在今年的计划中有充分的体现。国家标准委今年将着力进行标准整合,尽量多制定一些通用标准,对同一专业过于细小的标准和不同专业间可通用的基础标准,也在清理之列。为了尽快反映市场需求,今年还将允许单位和个人提出国家标准需求申报项目。几年前,国家标准委已从一年一次的计划方式改变为一年以主计划为主、随时下达增补计划的方式,从明年起,计划项目随时都可以申报,主计划也将每年下达两次。实行阶段管理方式、建立对技术委员会的考核制度等也将开始进行。

标准制修订计划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标准化改革的基础。国家标准委大力推动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改革,必将对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