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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标委和互标委标准评价清理工作简介

发布时间:2004-11-26 浏览次数:

变标委和互标委标准评价清理

工作简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年3月26日以国标委计划[2004]32号发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分为标准归口确认、评价清理、专家评审、数据汇总整理、网上公示和公布最终清理结果六个阶段。按照国标委的要求,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互感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4月开始对归口的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了清理工作,目前两个标委会均已完成评价清理阶段的工作,现在国标委的清理工作已进行到专家评审阶段。 一. 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归口确认工作

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4月开始对归口的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了归口确认工作。经过确认,由变标委归口的国家标准有22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有19项,变标委秘书处已于2004年5月将确认结果上报国标委。经过国标委的最后确认,划归变标委会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有21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18项。

2、评价清理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的归口确认情况,从2004年8月起,标委会秘书处按照国标委的要求开展了评价清理阶段的工作。2004年8月中旬,秘书处分别在变压器标委会内部和变压器行业上选择了27名资深专家,委托他们对变标委归口的21个国家标准项目和18个计划项目进行评价。2004年10月21日~22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变压器标委会2004年年会上,秘书处组织75名参会代表对全部的21个国家标准项目和18个计划项目的专家评价结论进行了集体讨论确认,特别是对评价专家给出不一致结论的项目进行了重点讨论,并达成了共识。2004年12月17日国标委召开标准评价清理紧急会议后,全国变压器标委会秘书处又对所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和制修订计划重新进行了复核,并已将复核结论上报国标委。

3、最终的评价清理结果

一).本次共评价国家标准项目21项,其中有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12项。 1)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9项: 继续有效的5项,所占比例为55.6%; 修订的3项,所占比例为33.3%; 废止的1项,所占比例为11.1%。 具体标准详见表1。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12项: 继续有效的5项,所占比例为41.7%; 修订的5项,所占比例为41.7%; 整合修订的2项(合并为1项标准),所占比例为16.6%。 具体标准详见表1。 二).本次共评价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18项。 其中:继续执行的14项,所占比例为77.8%; 终止的4项,所占比例为22.2%。 具体标准详见表2。 二.全国互感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归口确认工作

全国互感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4月开始对归口的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了归口确认工作。经过确认,由互标委归口的国家标准有6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有4项,互标委秘书处已于2004年5月将确认结果上报国标委。经过国标委的最后确认,划归互标委会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有6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4项。

2、评价清理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的归口确认情况,从2004年8月起,标委会秘书处按照国标委的要求开展了评价清理阶段的工作。2004年8月中旬,秘书处分别在互感器标委会内部和互感器行业上选择了8名资深专家,委托他们对互标委归口的6个国家标准项目和4个计划项目进行评价。在2004年10月24日~25日在沈阳召开的会议上,对互标委所归口的6项国家标准和4个标准制修订计划进行了评价。2004年12月17日国标委召开标准评价清理紧急会议后,全国互感器标委会秘书处又对所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和制修订计划重新进行了复核,并已将复核结论上报国标委。

3、最终的评价清理结果

本次共评价国家标准项目6项,其中:

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4项,继续有效的1项,所占比例为25%;修订的3项,所占比例为75%。详见表3。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2项,修订的1项,所占比例为50%;废止的1项,所占比例为50%。详见表3。

本次共评价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4项,均继续执行,所占比例为100%。详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