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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加紧制定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细则及相关措施和办法

发布时间:2005-05-27 浏览次数:

据新华社信息在此间召开的第八届科博会中国能源高层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研究员胡润青说,与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措施和办法正在制定中,可望于法律正式实施时一同出台。

据悉,配套的措施和办法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办法;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大型发电企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

2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要求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明确了总量目标、优先上网、分类电价、费用分摊和专项资金五项制度,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和法律依据。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如果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关的措施及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则缺乏具体的推动力。

我国可再生能源规划目标是:2010年,发电装机容量达6000万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0%左右;总供应量达到1亿吨标准煤。2020年,发电装机容量达1.2亿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2%左右;总供应量达到3亿吨标准煤,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0%。

我国能源发展长期存在三大矛盾,即:人均消费水平低、能源需求量增长持续时间长和国内资源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油气资源不足、必须大量使用煤炭与环境保护和减排温室气体的矛盾;大量进口石油天然气和能源供应安全的矛盾。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积极利用国际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努力改善能源结构一起,被并列为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三个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