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1-06-27 浏览次数:
电力工业
发展目标
●2005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9亿千瓦,其中水电9500万千瓦,火电28600万千瓦,核电870万千瓦,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120万千瓦。
●到2005年末,除新疆、西藏和海南外,各相邻电网基本实现互联,电网结构更加合理,具备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能力;全国22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线路达到23万公里,变电容量达到6.7亿千伏安;二次系统与一次系统协调发展,通信网络整体能力大幅度提高;城市电网供电可靠性平均达到99.9%,部分重点地区达到99.99%;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7%以下。
●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全国火力发电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基本维持在2000年的排放水平,并力争有所降低。二氧化硫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废水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到2005年,全国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进一步减少无电农户。
发展重点
●加强电网建设,推进全国联网加大对电网建设的投入,扭转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的局面,实现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实现西电东送、电网互联和受电端网架的协调发展。同步做好二次系统的规划与建设。
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三峡输变电工程;继续加强南部、中部和北部三大西电东送通道;建成七项电网互联互供工程,即:东北与华北联网、福建与华东联网、西北与华中联网、华中与华北联网、川渝与西北联网、山东与华北联网以及三峡送电广东;做好山东与华东联网的前期工作。
●利用现已成熟的技术手段,对国产20万千瓦和30万千瓦级火电机组继续进行更新改造,使平均供电煤耗降低10-15克/千瓦时,主要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达到50%左右,提高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合理延长机组寿命,电厂自动化达到集控水平。
●进一步调整电源结构积极发展水电。重点开发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红水河、澜沧江中下游、乌江和黄河上游等流域的水电资源。“十五”期间,开工建设龙滩、小湾、水布垭、构皮滩、三板溪、公伯峡、瀑布沟等调节性能好的大型水电站,改善水电电源结构。
优化发展火电。要继续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压缩小火电,努力实现关停小火电和替代老旧机组共2500万千瓦的目标;严格限制常规小火电的发展,不断提高大机组和高性能机组的比重;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促进西电东送开工建设龙滩、小湾和构皮滩等大型水电站,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适当建设燃煤电厂。主要建设天生桥至广东第三回、昆明经罗平至天生桥、贵州经广西至广东三项5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以及贵州至广东、三峡至广东两项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
在中部电网配合三峡水电站的建设,重点配套建设三峡输变电工程,总规模为交流500千伏输电线路6900公里,直流500千伏输电线路2200公里,交流500千伏变电容量2475万千伏安,直流换流站总容量1200万千瓦。其中约60%的三峡输变电建设工程在“十五”期间完成。
●高度重视环保在继续做好对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及回收利用的基础上,加大对火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的力度。严格执行“两控区”政策,位于“两控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或在建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火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位于“两控区”范围内已建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火电厂,分期分批建成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具有相应效果的减排二氧化硫的措施。力争在“十五”末期我国烟气脱硫产业初具规模,30万千瓦及以上的国产湿法脱硫机组投入运行。
政策措施
深化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促进电力企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利用国外贷款,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电力工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结合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和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程,进一步规范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法,不断改善国外投资者在发电领域的投资环境,促进外资项目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
机械工业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十五”期间,机械工业年均增长速度在10%左右,2005年机械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机械工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出口创汇达到830亿美元,在全国外贸出口总额中的比重达到28%,劳动生产率要在2000年基础上增加一倍;资金利润率超过当时全国工业平均水平,产品水平明显提高,树立起较好的产品质量形象。
●产品和技术结构调整目标。
到2005年,机械工业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农业、电力、冶金、有色、石油、石化、轻工、纺织、煤炭和交通建设等所需大部分设备由国内提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主要产品性能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基本扭转大型成套设备主要依靠进口的局面;国产数控机床市场占有率按价值和产量计分别达到50%和65%;机械基础零部件滞后于成套设备及主机发展的状况得到较大改观;在汽车产品中,经济型轿车得到较快发展,提高轿车、柴油车和代用燃料车占汽车总产量的比重;扩大摩托车产品出口。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均要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机械工业技术创新实力不断增强,重点发展领域的大型骨干企业的主要产品基本具备自主开发能力。
发展重点
●重点发展四个领域:1.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国家经济安全且对工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的重大技术装备;
2.规模效益显著且对相关产业关联度较大的汽车产品;3.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适用、先进农业装备;4.为整个制造业提供装备的数控机床等关键基础产品。
●加速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打破行业、地区界限,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和战略性改组。通过工程成套、主配结合、横向联合、纵向延伸、多元化经营等多种途径,调整资产存量,提高生产集中度,实现规模化经营。培育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其在境内外上市,提高融资能力,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在重型电力设备领域,要促进东北、西部大型电力设备和重型设备企业的联合与重组,通过工程成套、强强联合及与用户部门的合作,建成1-2家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重型电工设备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在汽车生产领域,加大行业改组力度,通过参股、并购等多种重组途径,引导形成2-3家具有较好基础并能参与国际分工的企业集团。
政策措施
●规范、培育市场建立有利于促进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制订、完善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规章、规范,逐步形成以技术标准、法规等手段为主的产品和市场管理体系。建立严格、规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电梯、压力容器和高低压电器等关系用户生命安全的产品,逐步取消目录和许可证管理,尽快公布产品技术法规,实施型式认证和第三方认证等科学管理,限制劣势产品进入市场,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扶植若干大企业集团。按照扶优扶强、优化存量的原则,集中支持少数大型汽车集团、电工集团、重机集团及仪表、通用、农机、机床和关键基础件等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尽快壮大实力。鼓励建立产需结合的、以系统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为主要业务的工程公司,建议国家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资产授权经营,并在股票上市、财政技改贴息、核销呆坏帐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尤其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政策和市场环境。
●促进制度、技术创新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指导的力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方针,实行规范化公司制改造,健全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尽快解决出资人到位问题,实现政企职责分开,推进制度创新。通过控股、参股等手段,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推进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合作,加快国有资本与国际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融合,支持民营机械企业的发展,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运行机制。大力推广和普及现代化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成本、资金、营销等管理,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