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1-03-14 浏览次数:
“十五”期间,我国将集中精力解决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争取再用四五年的时间,使那丧失竞争能力、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基本退出市场。
从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经贸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拓宽企业退出市场通道方面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继续使用好银行呆坏账准备金和其他政策,对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继续按现行政策作出安排;进一步疏通和拓宽退出通道,国家将从银行剥离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中,对确需破产的企业不良贷款通过核销予以处置;加大依法破产力度。
据介绍,近年来已经有一批劣势企业退出了市场,使企业结构有所改善。但是,仍有大批该退出市场的企业不能及时退出,这是造成企业亏损面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在1997年底亏损的6599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中没有扭亏的有2501户企业,其中停产一年以上的就有350户,煤炭、有色等需要破产关闭的企业和矿山就达302个。
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指出,解决这些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难度很大,但不抓紧解决这些问题,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就迈不出大步。从这几年实践看,今后除确有条件搞兼并的以外,对应该退出市场的国有企业尽可能走破产关闭的路子,力争多消灭一些亏损源。
参加首届中国民营企业交易会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司马建堂司长说,国家将出台一些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马司长说,过去国家已制定过一些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但在执行上出现了问题,没有做好。今后国家至少有三项措施出台,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第一是逐步放宽民营企业所进入领域的限制,原则上对外资企业开放的领域,都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让它们真正享受“国民待遇”。
第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尤其要完善对民营企业在注册、税收、金融、收费、服务、国际贸易等6个方面的政策。
第三是改进服务,减少审批手续和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