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5-05-30 浏览次数:
各界瞩目的国家能源领导机构改革有了答案:国发〔2005〕14号文件明确,国务院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国发〔2005〕14号文件指出,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能源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的领导。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向国务院提出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文件规定,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请有关部门和国有大型能源及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并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咨询,专家组不作为实体机构。
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5〕28号)。通知明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单设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副部级单位,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包括: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跟踪了解能源安全状况,预测预警能源宏观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能源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承办国务院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强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负责能源工业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研究国家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取代其他部门在能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有责任按分工主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黄菊 国务院副总理 曾培炎 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 马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肇星 外交部部长
徐冠华 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 国防科工委主任
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孙文盛 国土资源部部长
杜青林 农业部部长 薄熙来 商务部部长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解振华 环保总局局长
李毅中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柴松岳 电监会主席
葛振峰 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