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推动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我部决定继续组织推荐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并启动2018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
1.工业节能技术
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电子信息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优先推广未列入国家相关技术目录的技术项目。重点征集各行业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储热和保温、能源信息化管控、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厂和园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工业节能装备
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
(二)申报材料
1.工业节能技术
(1)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
(2)申报多项技术的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1第三部分)。
2.工业节能装备
(1)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只填一份,但申报多项装备时,每项装备填写一份,并填写《工业节能装备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第四部分);
(2)根据装备所属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详见《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附件2第三部分)。
二、“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是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能效领先的重要举措。评价工作要突出好中选优。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吸油烟机,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风机,具体详见《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附件2第一部分、附件3第一部分)。
(二)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质量、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评价规范(附件2第三部分、附件3第二部分)和能效指标,选择能效水平领先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需填写《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表》(附件3第三部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在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即可。
三、报送要求
(一)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有关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本)提前发送至jienengchu@miit.gov.cn。
(二)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
(三)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电子版请登录我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阳紫微 010-68205354/5368(传真)
王志雄 010-68595362/1860042353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附件:1.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2.工业节能装备及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
3.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
工信部文件及附件原文网址: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92/n3917132/n4061768/c6232879/content.html
工业节能装备及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变压器部分) 一、评价范围分类表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执行标准 |
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 |
油浸非晶合金 |
GB 20052-2013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油浸电工钢带 |
干式非晶合金 |
干式电工钢带 |
电力变压器 |
GB 24790-2009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三、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变压器部分) 3.变压器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单位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且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产品在社会上有一定声誉,受到用户好评;
3.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4.企业应具有产品及原材料的检测能力。
(二)参评产品的条件
1.申报产品取得注册产品型号证书或型号备案证书;
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0052-2013《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电力变压器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4790-2009《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其他变压器节能产品能效指标须达到相关行业协会制定的能效标准节能评价值以上;
3.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表3.1产品其他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销售量 |
试验报告 |
认证证书 |
1 |
110kV变压器 |
10台以上 |
型式试验(31500kVA或以上容量110kV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
ISO9000 |
2 |
35kV变压器 |
10台以上 |
型式试验(含短路试验) |
ISO9000 |
3 |
10kV变压器 |
50台以上 |
型式试验(含短路试验) |
ISO9000 |
二、申报材料
1.《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技术参数:额定容量、额定电压、连接组别、空载损耗、负载损耗;
2.企业介绍(约1500字);
3.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产品注册型号证书或型号备案证书复印件;
4.产品企业标准或技术条件;
5.近三年内的产品能效检测报告(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
6.产品使用说明书;
7.产品主要图样;
8.产品试制总结报告、试制鉴定大纲;
9.产品外形照片;
10.近3年的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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