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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航(更新时间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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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抑制六大行业产能过剩详细政策

    国务院日前同意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下发通知要求各部委及地方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要大力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把握好调整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公布抑制六大行业产能过剩详细政策。钢铁: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水泥: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平板玻璃:制定三年内彻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产能时间表;煤化工: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多晶硅: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风电设备: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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